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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律师接受重庆晚报采访

发表时间:2013-03-25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摘要:韩龙涛律师认为,由于小钟和曹女士达成了口头转让协议,如果曹女士隐瞒了该店铺即将拆迁的重大事实,该转租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小钟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4800元转让费。韩律师还表示,根据拆迁条例,小钟是该店铺的合法承租人,一旦遇上门面拆迁,她还有权获得搬迁费。

  附记者报道 欢欢喜喜租门面,次日告知要拆迁

  律师:如果上家隐瞒已知事实,租赁无效,退还转让费.

  花4800元转让费租来一间门面,第二天才知道马上要拆迁;一桩买卖没做成,几年积蓄都花出去了。22岁的小钟第一次创业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她连声埋怨自己太糊涂。

  首次创业很欢喜

  昨日,小钟带着记者,来到九龙坡区西彭镇西华路商业大厦的铁棚货亭区,她刚租的一间货亭卷帘门半掩,里面堆满衣服。

  小钟说,她是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人,打了几年工,攒了一笔积蓄,就想自己创业做生意。14日下午,她和朋友在西彭玩,路过西华路时,看到这间经营服装的门面贴着“门面转让”的纸条,便和店主曹女士攀谈起来。

  曹女士告诉她,她是3月28日刚租来的门面,签了一年租约,只要给4800元转让费,就可以把门面转让给她。“家里有急事,所以不做了。”曹女士说。

  门面每月租金320元,加上转让费也不高,小钟当即表示同意。15日下午,她欢欢喜喜地将转让费交给了曹女士。

  开业当天傻了眼

  16日早上,还处在满心欢喜中的小钟兴冲冲地去朝天门进了2000元的服装,摆进刚租来的店里准备营业。谁知,附近门面的店主奇怪地问她:“货亭都要拆了,你怎么还来做生意啊?”小钟懵了。

  当天下午,她向西彭镇政府办公室咨询得知,该片区即将拆迁,本月内经营户全部撤离,早在15日上午,通知就下发到货亭的房东处。

  “明明知道要拆迁,还把房子转让给我,这不是摆明了欺诈吗?”小钟赶紧联系曹女士。对方却称,自己并不清楚拆迁的事,门面已经转租给她了,现在要拆迁就是她的事,转让费肯定不退。

  没签合同没收据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该片铁棚货亭区大约有30余间门面,每间都打出了“货物清仓”、“亏本大处理”等字样的招牌。

  12号门面经营童装的舒女士告诉记者,15日上午,城管口头通知,该片区因为旧城改造要进行拆迁。当天下午,又在货亭区中间贴出了拆迁公告。不过,公告很快被人撕掉了。另一家门面的店主王先生说,他前两天没开门,昨天才听说拆迁一事。

  16日下午,小钟到西彭派出所报案。“当时我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让她写收据,连房东是谁都不知道,现在我该去找谁?”小钟连声埋怨自己做事太草率。

  有意隐瞒要担责

  记者联系上曹女士。她在电话里说,她也是受害者,不会把转让费退还给小钟。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韩龙涛律师认为,由于小钟和曹女士达成了口头转让协议,如果曹女士隐瞒了该店铺即将拆迁的重大事实,该转租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小钟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4800元转让费。

  韩律师还表示,根据拆迁条例,小钟是该店铺的合法承租人,一旦遇上门面拆迁,她还有权获得搬迁费。

  记者 谈露洁

  □律师提醒

  租门面经营 小心陷阱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韩龙涛律师还提醒创业者,在租门面时小心陷阱。

  首先,租门面前应多看、多走,从周边商铺、邻居、相关部门处了解相关信息以规避风险。同时,转租时除了和上家租赁户见面,还应和房主见面。三是,签订租房合同时还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详细注明如果出现风险,损失该怎样处理,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