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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豪被重庆巴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聘为法律顾问

发表时间:2017-12-07来源: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作者: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7日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被重庆巴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聘为法律顾问。信豪所将组成以韩龙涛为组长的五人律师团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